蓝鲸新闻12月9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黄俊、徐国兴、王燕杰。
决定书显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及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2024年度实际与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281.03万元,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未准确披露与关联方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此外,公司在对2024年末在建工程项目减值测试过程中,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净资产与净利润等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黄俊(2021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职)、公司时任总经理徐国兴(2021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职)、公司财务总监、董秘王燕杰(2022年2月至今任职)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宏达新材、黄俊、徐国兴、王燕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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