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2日讯,近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决定书显示,中伦律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备案。2024年至检查日,合伙人发生多次变更,2025年9月1日,住所发生变更,上述事项均未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备案。
二是未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中,未按规定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
三是部分工作底稿不清晰、完整。“新铝时代首发上市”法律服务项目中部分项目工作底稿资料存在漏行、显示不完全等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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