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壁财经讯,6月22日,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电光大,证券代码:871633)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公司正式披露了北交所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针对交易所提出的控制权、技术创新、业绩、合规四大类十大核心问题逐项详细说明,保荐机构开源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伦律师同步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据同壁财经了解,华电光大成立于2013年2月,2017年6月挂牌新三板,2020年5月进入创新层,2023年7月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脱除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新型催化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废旧催化剂回收和再生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为SCR脱硝催化剂、CO氧化催化剂,下游覆盖火电、钢铁、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水泥、焦化等行业。
股权结构方面,控股股东华电新能源持有公司35.00%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中基信友、中基普惠、上虞东贤间接控制公司33.42%股份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贾文涛持有华电新能源51.46%股份,通过华电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8.42%股份的表决权。问询函回复详细披露了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董长青变更为贾文涛的完整过程,确认股权转让价款已足额支付,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业绩层面,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同比增长28.61%,归母净利润6219.20万元,同比增长116.00%。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15亿元,归母净利润2879.32万元。2025年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新产品CO氧化催化剂的商业化落地。该产品于2024年完成工业化试验验证,2025年正式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339.2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25.55%。公司披露,2026年一季度已签订CO氧化催化剂订单金额9,912.00万元。
本次问询函回复共涉及11大问题,涵盖控制权稳定性、创新性特征及市场空间、生产经营合规性、业绩真实性及可持续性、采购真实性、研发费用真实性、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固定资产真实性、募集资金必要性等核心事项。
关于市场空间,公司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称,中国SCR脱硝催化剂市场规模预计从2021年的63.1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150.2亿元。CO氧化催化剂方面,公司测算2025年至2034年市场规模将从4.11亿元增长至41.59亿元。公司称平板式SCR脱硝催化剂细分市场占有率约20%至25%,在生物质发电领域2025年市场占有率达15.09%。
募投项目方面,公司拟募集资金2.6亿元。2025年11月,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原“年产20,000立方米SCR脱硝催化剂生产装置及年处理量10,000吨废旧催化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已基本建成达产,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聚焦CO氧化催化剂新增产能及产线技改。其中,“年产量5,000立方CO氧化催化剂生产装备建设项目”拟投入12,294.86万元。上虞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CO及脱硝板式催化剂装置技改项目”已于2026年5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
生产经营合规性方面,回复披露上虞子公司、宜昌子公司曾存在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形,辽阳子公司曾存在未完成环评手续即生产的情形,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宁夏共宣存在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占其房产总面积38.22%,主要用于仓储等辅助用途。
社保公积金缴纳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社保缴纳比例为86.32%,公积金缴纳比例为85.57%。经测算,报告期内可能需补缴的社保公积金金额合计分别为102.49万元、60.27万元和132.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2.17%、1.93%和1.79%。
特殊投资条款方面,公司与开源雏鹰签署的回购协议约定,若2027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现上市,实际控制人贾文涛及董事申敦需履行回购义务,最大回购金额约1,141.80万元。公司称实际控制人拥有足额可变现资产覆盖前述回购金额。
保荐机构开源证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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