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沧州银行仍要求ST景谷承担汇银木业连带偿债责任

古东管家

ST景谷

发布时间:

2026-06-12 2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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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就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诉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沧州银行要求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景谷”,证券代码:600265.SH)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明确指出,ST景谷并非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其此前所为的受托代付行为仅为特定金额的代付,不能认定为对全部贷款本息的担保责任。

一审判决法律逻辑清晰、事实认定明确。然而,据最新公告显示,沧州银行上诉仍坚持要求ST景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司法裁决已经明确ST景谷无须担责的前提下,沧州银行坚持上诉的做法,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沧州银行一意孤行上诉,错将风险责任指向无辜股东

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本是其风险管理的常规举措。但风险管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非将诉讼程序异化为向无关方施压的手段。

从法律层面来看,ST景谷从未以任何形式就案涉贷款向沧州银行出具过担保文件。法院判决对此已有明确认定。如今借款人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涉嫌刑事案件已失联,银行或承受催收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将担保责任向未曾承诺担保的无辜股东转嫁。

商业伦理层面审视,经笔者走访发现有线索表明,作为贷款发放方,沧州银行与崔会军、王兰存在诸多民间借贷领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也令市场对其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打上问号。

景谷积极转型谋自救,银行应回到合规理性轨道上来

值得关注的是,在一审胜诉、剥离风险资产的同时,ST景谷正在谋求积极转型。2025 年12月,公司完成汇银木业股权出让,该主体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历史风险得到有效出清。与此同时,公司也在主动布局新赛道,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将旗下算力服务企业博达数科股权无偿赠予上市公司,在原有主业之外,为公司培育全新业绩增长点。如今 ST 景谷已然轻装上阵,全力推进经营转型。

反观沧州银行,追溯其合规记录令人深思。公开信息显示,该行旗下献县支行曾因贷款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贷款“三查”不严,被沧州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该行献县支行原行长亦因违法发放贷款等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结合本案来看,该行与崔会军、王兰存之间深层次的合作细节、是否牵涉刑事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厘清。

在此背景下,沧州银行在一审判决已驳回其诉求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上诉,以诉讼手段要求无关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其行为逻辑究竟是依法维权,还是试图通过滥诉施压、转嫁自身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侵害上市公司乃至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免引发外界疑问。

银行作为资金融通的重要中介机构,既要做好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也应恪守审慎经营原则,依法依规行事。对合规经营的上市公司而言,合法权益应受到平等保护,不应为银行自身内控缺失、风控失位埋单。

司法程序是实现正义的途径,而不应成为银行规避自身信贷责任、向无关方转嫁风险的工具。沧州银行执意要求ST景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做法,既不合情理,也缺乏法理支撑,更违背了金融机构应有的责任与自律。在法治环境日益完善的当下,这样的诉讼策略能否得到二审法院的认可,存在极大疑问。我们也期待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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